香港人出名拼博,工時長是家常便飯。如果時間真的投入了工作,還好,最弊是大家盲從「遲收工等於拼博」這種價值觀,走火入魔,便屬病態。
有人會反駁:「博命工作,只是對公司負責任的表現,何來病態?」負責任沒有甚麼不好,不過人生無論怎樣負責,最終也會責任負債。我們每天工作十幾個鐘,必須冷待愛人妻兒父母,換言之我們對老闆負了全責,便對身邊人失責,向無兩全其美之局。誠然,為了生活而工作,無可奈何要獻出生命的時間,因為不支持自己或家人的生活,我們同樣失責,但只付錢而不相見、不陪伴、不溝通等,算不算對他們盡了親人責任呢?如果算,香港政府也是領綜援者的親人。
當然,選擇向誰負更多責任,是個人選擇,其他人無從置喙,但忙碌的香港人常以「負責」來辯護,默默忍受冷落家人的結果,才是病態所在。我們總不明白,父母妻兒乃終身的關係,僱主乃隨時可斷(或被斬斷)的關係,換了工作,這個老闆便跟你毫無關係,何解這裏有很多人總是向短暫關係負責,而不向長遠和更深刻的家庭關係負責呢?
選擇甚麼生活是個人自由,但很多工作狂愛要求其他人也當一個工作狂。當你不跟從「夜走」這個「行規」,更會給排斥,甚至冇得撈。今天很多公司的下班潛規則是:法定辦公時間後一個鐘以上。所以,你明明做好了當天的工作,也不敢下班離開,為甚麼?因為總會有人暗裏眼紅說:「我哋就做到死,佢就成日準時走。」有智慧的波士,會看下屬交出甚麼功課,才判斷他是因為懶惰還是因能工作效率高而準時走。但平庸的波士會和平庸的員工都有一樣認為準時走是一條罪。他們只會單一地想:「越遲走,等於越勤力。」但不會反過來想:「越遲走,可能因為工作能力欠佳、經常上討論區、玩MSN、跟同事吹水等。」
可惜,平庸波士與有智慧的波士的比例,大約是男人的精子數目與女人的卵子數目相比。為了明哲保身,打工仔都要裝忙,都要遲收工,結果心態變成:既然無論如何都要遲收工,不如把工作拖慢來做,先上討論區,睇blog,玩msn。
香港打工文化的病態,是很多人其實只是逼不得已過那樣忙碌的生活。如果可以,他們寧願準時下班,多陪伴家人,發展自己的興趣,甚至只想有合理的休息時間,重拾一個較平衡的生活,讓自己健康一點。偏偏,我們都身不由己,只好博命賺取財富,供養地產商,直至有一天發覺真的博了命,有錢冇命使,才想回頭是岸,往往已是太遲。